
分類:內地劇國產內地 地區(qū):大陸 年份:1997 導演:周煒 主演:肖輝秦怡高明 狀態(tài):已完結
這是一部大陸內地劇《不再流淚的女人》由周煒執(zhí)導,肖輝,秦怡,高明主演的國產,內地講述了:《不再流淚的女人》是一部深刻反映社會偏見與法律公正的1997年大陸內地劇,由周煒執(zhí)導,肖輝、秦怡、高明聯(lián)袂主演。故事圍繞女主角吳春芝展開,她因少女時期被強奸反遭譴責而留下心理陰影。多年后,李家輝公然登堂入室對她施暴,幸得丈夫及時阻止。吳春芝在丈夫支持下,攜帶無意中錄下的錄音帶證據(jù)向公安局告發(fā),李家輝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然而,小縣城輿論卻離奇地同情罪犯,反將吳春芝污名化為“壞女人”,迫使她遠走他鄉(xiāng)。 不久,李家輝委托律師申訴,誣陷吳春芝偽造證據(jù)、雙方實為通奸。律師通過金錢舞弊手段獲取“證據(jù)”,導致二審法院輕率改判李家輝無罪釋放。此判決引發(fā)軒然大波,李家輝一方更在報刊上策劃文章,進一步詆毀吳春芝的人格。縣檢察院竟以報道為依據(jù),將趕回縣城要求明辨是非的吳春芝刑事拘留。承受“滅頂之災”的吳春芝,連一直支持她的丈夫也因壓力離婚。出獄后,她變賣家產,籌集資金,踏上了長達兩年的申訴之路。期間,她撿破爛、要飯、賣血,疾病纏身,卻得到了許多陌生好人的無私幫助,妹妹甚至為官司貸款而陷入債務困境。 省高院高度重視此案,經細致調查,證實錄音帶雖被篡改卻與吳春芝無關。為辦成鐵案,案卷上報至最高人民法院。吳春芝抱病赴京,最終迎來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正批復:李家輝重新被判有罪入獄。討回公道的吳春芝并未止步,她繼續(xù)拿起法律武器,狀告十余家刊載侮辱性文章的報刊和作者,并勝訴告終,用事實宣告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。這場從小縣城打到北京、歷經六審六判的官司,轟動全國,成為法律史上絕無僅有的案例。然而,即便法律還她清白,故鄉(xiāng)的偏見仍如影隨形,身心交瘁的吳春芝在去留之間徘徊,故事留下深刻余韻。